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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山西建投教育奖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24年05月31日

根据山西建投集团与太原理工大学设立“山西建投教育奖”有关协议,现就开展“山西建投教育奖”评选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
评选对象

求实学院2022级学生

承担求实学院2022级学生核心基础课程的教师

求实学院2022级学生带班辅导员

二、评选时间

5月31日-6月7日。

三、评选要求

1.优秀教师奖

(1)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,爱岗敬业,品德高尚。

(2)根据《太原理工大学核心基础课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》(校发[2018]49号),《高等数学A(一)(二)》、《线性代数》、《大学物理A(一)》、《大学英语(三)(四)》、《工程制图》、《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(一)》评价结果名列前茅。

(3)同一教师只能获得“山西建投优秀教师奖”一次,如同一教师同时在两门课程中均可获得奖励,以学时高的课程进行奖励,另一门课程依评价结果名次递补。

(4)辅导员评选按2022-2023学年辅导员育人质量评价结果计,排名在各书院靠前者获得。

(5)教师评选按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和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计,排序按两次排名数字之和取小,如出现两次排名数字之和相同时,参照其他学期的评价结果或评价教学效果的其他指标。

(6)奖励名额分配见附件。

2.优秀学生奖

(1)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党的领导,遵守法律法规、校纪校规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诚实守信;

(2)2022-2023学年平均学分绩点(GPA)在所在大类名列前茅,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考试合格,不能有不及格记录,不能有缺考科目。GPA相同时,加权学分成绩靠前的优先。

(3)无记过及以上处分等不良记录。

(4)奖励名额分配见附件。

四、评选流程

1.公布评选条件及奖励名额。

2.优秀教师奖由求实学院根据《太原理工大学核心基础课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》、《太原理工大学求实学院、宗复学院管理质量评价办法》评价结果和奖励名额确定拟奖励名单。

3.优秀学生奖根据奖励名额和平均学分绩点(GPA)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奖励名单。

4.对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。

5.公示结束,确定最终获奖名单,为获奖的个人颁发奖金和证书。


附件:

1. 2022级优秀教师奖名额分配表

2. 2022级优秀学生奖名额分配表


求实(宗复)学院

二〇二四年五月